[点晴模切ERP]存货报废损毁,如何做账税处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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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dmin
2025年12月30日 23:4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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针对生产企业或商贸企业,存货会出现报废损毁的情形,针对报废损毁的处理梳理如下:一、报废损毁的增值税处理
需要区分报废损毁的原因,不同原因的增值税处理并不一致
(1)如果是管理不善或违法违规等原因的报废损毁,属于“非正常损失”,其进项税额不可抵扣,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。根据财税2016年36号文第28条第3款规定:非正常损失,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、丢失、霉烂变质,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、销毁、拆除的情形。(2)如果是正常经营或不可抗力(自然灾害)导致的报废损毁,其进项税额允许抵扣。常见的原因如挥发物的自然损耗、销量下滑而导致的产品过期、自然灾害导致的存货损毁、生产环节中额定的报废率内的产品报废等。
二、报废损毁的所得税处理
所得税的处理比增值税要宽松,除了违法违规的罚没,其他情况基本都可以税前扣除。
(1)如果是违法违规造成的报废损毁,企业所得税前不可扣除。如被行政机关罚没的财产损失。(2)其他情况的报废损毁,包括管理不善所产生的经营损失、正常经营发生的损失、自然灾害发生的损失,企业所得税前是允许扣除的。可以税前扣除报废损毁的详细情形可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号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零售企业存货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》
一、商业零售企业存货因零星失窃、报废、废弃、过期、破损、腐败、鼠咬、顾客退换货等正常因素形成的损失,为存货正常损失,准予按会计科目进行归类、汇总。
二、商业零售企业存货因风、火、雷、震等自然灾害,仓储、运输失事,重大案件等非正常因素形成的损失,为存货非正常损失。
如企业所得税须做税前扣除,需填写申报表并留存如下资料备查:
(2)根据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<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>的公告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)第27条规定:存货报废、毁损或变质损失,为其计税成本扣除残值及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,应依据以下证据材料确认:(二)企业内部关于存货报废、毁损、变质、残值情况说明及核销资料;(四)纳税人自行出具的有法定代表人、主要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签章证实有关损失的书面申明。(由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5号修改)
三、报废损失的账务处理
以库存商品为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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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文章在 2025/12/31 9:10:05 编辑过